文件編號
ISM-01
機密等級
一般
【前言】在邁向智慧製造與數位雙生的進程中,資訊安全是企業永續營運的基石。為保障客戶隱私、合作夥伴機密及維持本公司高品質之服務,特訂定本資訊安全政策,以昭公信並資全體同仁共同遵循。

 

1. 目的

1.1 台中精機廠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為強化資訊安全管理,確保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,以提供本公司之資訊業務持續運作之資訊環境,並符合相關法規之要求,使其免於遭受內、外部的蓄意或意外之威脅,特定此政策規範。


2. 適用範圍

2.1 本公司之所有單位。


3. 定義

3.1 所有人員:本公司人員與委外廠商。


4. 願景與目標

4.1 資訊安全政策願景:

強化人員知能

落實日常維運

避免資料外洩

確保服務可用

4.2 依據資訊安全政策願景,擬定資訊安全目標如下:

4.2.1 辦理資訊安全教育訓練,推廣人員資訊安全之意識與強化其對相關責任之認知。

4.2.2 保護本公司業務活動資訊,避免未經授权的存取與修改,確保其正確完整。

4.2.3 定期進行內部與外部稽核,確保相關作業皆能確實落實。

4.2.4 確保本公司關鍵業務系統維持一定水準的系統可用性。

4.3 績效監督與量測:

4.3 應針對上述資訊安全目標,擬定年度待辦事項、所需資源、負責人員、預計完成時間以及結果評估方式與評估結果,相關監督與量測程序,應遵循本公司「監督與量測管理程序書」辦理。

4.4 資訊安全執行小組應於管理審查會議中,針對資訊安全目標有效性量測結果,向資訊安全委員會召集人進行報告。


5. 責任

5.1 本公司的管理階層建立及審查此政策。

5.2 資訊安全執行小組透過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此政策。

5.3 所有人員須依照相關安全管理程序以維護資訊安全政策。

5.4 所有人員有責任報告資訊安全事件和任何已鑑別出之弱點。

5.5 任何危及資訊安全之行為,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或依本公司之相關規定進行懲處。

5.6 資訊安全政策應傳達至內部及外部人員,並得透過內部公告、官網、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達。


6. 審查

6.1 本政策應至少每年審查乙次,以反映政府法令、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,以確保本公司永續運作及資訊安全實務作業能力。

6.2 本公司如發生重大變化時,應審查資訊安全政策。 

最新修訂日期:2026/06/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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